2017年5月25日 点击人次: 3976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签订三方协议要留心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三方协议常见问题
1. 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绝对的NO。三方协议究其根本,相当于一份“求职意向合同”,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正式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合同法》理论中预合同与本合同的关系。例如,买卖房屋时会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另行订立后者。三方协议中一般也会注明,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也可以看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2. 学校在三方协议中的角色
三方协议最大的特点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多了学校这一方。三方协议的签约须知中会标明“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其本意是加入学校的监督,防止用人单位降低事先约定的工资待遇,保护毕业生的利益。但是,对高校而言,三方协议与学校就业率挂钩。已经由三方签署并上交学校的协议再想拿回来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3. 三方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如何规避?
很无奈,如果三方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金的相关条款,而协议又经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是合同的一部分。虽说三方协议只能算是一份“求职意向合同”,但是只要其真实有效,依然受《合同法》调整。一旦毕业生想悔约,可能要支付违约金,数额大抵与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相当。
若想规避违约金,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如果三方协议关于工作地点、岗位等内容可以自由填写,毕业生应当主张不设定违约条款;如果三方协议中含有已经设定好的,直接填写数额等细节即可的格式条款,毕业生也应主张删除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因为,愿意签署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大多参与校招,面对的都是应届生,其违约不雇佣毕业生的可能性很小。多数情况下,都是毕业生想要悔约,但是受制于违约金。在三方协议中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对于毕业生而言并无益处,只算是用人单位将毕业生留在身边的一个筹码。
4. 用人单位 向毕业上主张三方协议中的约定的违约金,怎么办?
毕业生面对这种情况不要盲目想着“花钱了事”,“用钱买个自由之身”,要先看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违约是因为用人单位达不到在三方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如帮助毕业生落户,工资待遇等),毕业生是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毕业生违约是单纯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那可以与原单位的HR多做沟通,尽量减少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免付。
5. 新单位要求签三方,但是学校不同意换新的三方协议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由于原单位不肯出具解约函,退回三方协议,而学校要求必须有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才能换领新的三方协议,从而陷入僵局。
(记得盖章)
可以从原单位和新单位两端入手。与原单位谈判,就违约金等问题达成一致,拿到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要么直接说服新的单位,不签三方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一步到位。学校那边已经有了一份有效的三方协议,其就业率有了保障,自然也不会为难毕业生,更不会深究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但是如果新单位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个问题就变得有些棘手。三方协议除了用于统计就业率外,另一个功能就是为档案转寄提供证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样有资质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对三方协议很看重,这种情况下,必须用到新的三方协议。到这一步,毕业生唯有和辅导员求情,希望学校从中协调了。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三方协议的签订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哪怕签了,也不要急于上交给学校。遇到相关问题,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多向专业人士咨询。
(审核:陈志斌 梁九妹 曹垒)